保标招标 > 湖北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政策法规 > 《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试行)》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共享优质评标专家资源,提高评标工作质量和效率,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湖北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省交易(采购)中心出台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是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列入了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2021年)、2021年湖北改革工作台账。为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做好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根据《湖北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指导意见》,省交易(采购)中心《关于推进全省政府投资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工作的实施方案》(鄂公采发〔2021〕4文号),省交易(采购)中心牵头制定了本《操作规程》。
二、主要内容
《操作规程》共有5章34条。
第一章 总则共有3条,其中:第一条明确了起草《操作规程》的目的、依据;第二条对远程异地评标概念进行了定义;第三条明确了《操作规程》的适用范围,应当采取远程异地评标的项目范围标准和不适宜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例外情形,按照《指导意见》中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系统建设和组织协调共有7条,其中:第四条、第六条明确了远程异地评标系统软硬件建设、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第五条明确了省、市(州)、县(市、区)交易(采购)中心交易(采购)中心在系统建设中的工作职责;第七条明确了行政监督部门和综合监管机构可通过省远程协调系统对远程异地评标活动实施在线监管;第八条对远程异地评标主客场进行了定义;第九条、第十条为主客场交易(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组织协调内容。
第三章 工作流程共有19条,其中:第十一条至第二十六条明确了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自动推送、客场选择、评标专家抽取、专家签到、专家评审,以及主客场交易(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主客场交易(采购)中心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过程中服务、见证与管理工作等方面的操作规定;第二十七条明确了为客场评标专家订餐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了远程异地评标的专家劳务费结算规定;第二十九条明确了对主场所在地综合监管机构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评标委员会改正的或者对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确认的相关内容。
第四章 特殊情况的处置共有2条,明确了主场或者客场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评标机位或者评标系统故障导致无法进行评标时特殊情况的处置规定。
第五章 附则共有3条,其中:第三十二条强调了省交易(采购)中心定期公布各地交易(采购)中心远程评标配合次数,评标机位应当开通和实际开通的数量和比例,并列入年度考核和分类定级评价指标;第三十三条明确了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参照执行;第三十四条明确了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9年8月30日发布的《远程异地评标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附件内容《湖北省远程异地评标硬件设施建设标准》,对远程异地评标网络标准,评标大屏、评标机位标准,硬件设备参数做出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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