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湖北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招投标知识 > 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和撤销文件是一样的吗
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和撤销投标文件是不一样,投标文件的“撤回”与“撤销”虽然仅有一字之差,但其引发的法律责任却是大相径庭。对于两者之间的区别及其联系,保标招标认为应当进行深入辨析,方能正确理解和灵活应用,即应保障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需维护招标人的选择权利,以期达到公平公正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法治目标。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撤销和撤回的区别
1、两者时间段不同
投标人可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撤销是发生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有效期是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之日起算。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两者保证金退还不同
撤回和撤销后,涉及到投标保证金,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按正常退还;但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在实施程序方面不同
投标文件撤回是指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撤回,如需则将相应通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前送达招标人;投标文件撤销是指投标人依法决定是否撤销,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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