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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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金缴纳方式 | |
******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21,***,***.8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设项目( 58 号路、 69 号路)******告 各潜在投标人: ******究,******分潜在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问题进行答疑。 疑问:************《******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 (******文〔 *** 〕 83 号)的规定, ******筑企业在各市州区域流动,******理 。投标人应当在 ******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 (网址: ##### )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并将带二维码的名称为 建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 ******。 投标文件 ******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理、******理、******************的信息一致。************筑业企业在鄂投标信息登记表,本项目在一体化平台未登记,请问是否可以不提供带二维码登记表? 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在《******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本项目投标只需提供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截图。 本澄清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投标人及时自行查看。 ******司 ************司 *** 年 3 月 16 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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