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司持有的长航江旺滚装船 | ||
项目编号 | GR***CQ*** | ****** | ***.15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05-14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05-27 |
******在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市辖区 | 资产类别 | 船舶 |
1、******策规定、******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定担保物权的国有资产转让,符合民法典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理事项的,************门审核通过;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遗漏;
******遵守以上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成损失的,************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标的名称 | ******司持有的长航江旺滚装船 | ||
标的描述 | ******司持有的长航江旺滚装船,该船舶自***年11月起停航至今。该船舶为滚装船,船舶尺度总长***米、型宽17.8米、型深4.1米,主机总功率***KW,总吨***吨,净吨***吨。************造,建成日期***年10月26日。 | ||
******在地 | 武汉金口江盛滚装码头 | ||
******(万元) | ***.15万元 | ||
型号 | — | 登记日期 | ***-10-26 |
******押 | 否 | ||
评估报告文号 | 中通评报字【***】***号 | ||
评估基准日 | ***-01-31 | ||
重要信息披露 | 1、 标的评估值不含增值税,************ 。 2 、船 舶 的 燃 料 油未列入本次评估 范围。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唐先生 | 联系电话 | ***-***、*** |
转让方名称 | ******司 |
行为批准机构 | ************司 |
评估备案机构 | ******************司 |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分。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指定账户(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议方式 ****** 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方式确定受让方。 3 . 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金不予退还;************费后,******分作为违约金:(1)******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的;(3)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款的;(4)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受让行为的;(6)************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款,************金,在不涉及扣除的情况下,******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4.转让方未提供船舶的购置发票资料、相关文字和技术资料(含船舶使用说明书等)。本次转让标的均严格按现状(******、质量等)交易和移交,意向受让方应通过向转让方咨询,查看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策规定后决定是否受让,并按照国家规定使用。******金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策规定,******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费,不以存在差异而影响交易结果,否则将视为违约。 5 . ******策规定要求的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让主体资格条件导致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6.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内容,并承诺成为受让方后,************示的合同版本 ( 《 长航江旺轮 买卖合同》 ) 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7.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4************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款的 ,******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置。 8 .******置的船舶按现状由受让方接到转让方备妥 《 备妥交船通知书 》 之日起 2 日内,完成移交工作,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若受让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接船的,转让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 同时 ******款 不予退还 。若交易 价款 不足以弥补转让方损失 的 ,受让方还应赔偿转让方因此遭受的 ****** 损失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等),******损失、费用的利息。 9.该船舶移交后,受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原 烟 囱 标记 及长航江旺船名。 10. 该 船舶 移交后,受让方不得将船舶转售、赠与、抵押、质押或其它任何方式交付至被国际制裁的任何地区、国家或个人。受让方接手船舶后,如实施违反本约定的行为,使转让方有可能或实际上因违反联合国决议或欧盟、******任一国家或组织有关贸易或经济的制裁法令或任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面临制裁、禁止或限制,则在此种情况下转让方对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任何损失、损坏或延误概不负责;******成转让方任何有关的损失,包括被制裁、禁止或限制等消极、不利后果,受让方将承担转让方的一切实际的、直接的,以及可预期的、间接的损失。 (详情 请 参阅 《 长航江旺 轮 买卖合同》 )。 11.标的移交后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码头靠泊、拖航、保养、******、安全、保卫、消防、环保、******理、损毁、灭失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不承担任 何相关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施、设备(******筑物、构筑物等),******成损失的,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本次交易及过户涉及的税、费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 1 %向重庆联交 所 ******费。 1 2 . 本项目转 ****** ****** 。 ******相关规定 出 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受让方须提供 纳税人识别号。 1 3 .******格不含 船上剩余燃油、未使用过的润滑油, 其 由受让方接收,并按照转让方 ******格(扣除运输费用) 一次性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转让方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发票给受让方 。 14 . 转让方应向原船舶登记机关办理船舶注销手续, 受让方负责办理权属变更登记,******助 。 1 5 .本标的资料仅供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参考,******不负责标的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它连带责任。 1 6 .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书》、《******书》、 《 长航江旺 轮 买卖合同》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定 | ******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0 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
交易方式 | ******(******)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李斌 | 联系电话 | *** |
附件下载:
8-1船舶转让买卖合同【长航江旺】
3-1-1************书【长航江旺】
3-1-2******书【长航江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