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FQB*** | |
******************心受******司委托,就其出租漕塘烘干房出租******告如下: | |
1. 项目概述 | |
1.1 出租方: ******司 | |
1.2 标的名称: 漕塘烘干房出租 | |
1.3 挂牌起止日期: | ***年6月22日-***年7月5日 |
1.4 接受报名时间: 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5 交易方式: | |
挂牌期满后,******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格出租;******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 |
2.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2.1 坐落位置: ******漕塘粮库内 | |
2.2 ******: 无 | |
2.3 建筑面积(㎡): ***.0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 | |
2.4 建筑年代: ***、17 | |
2.5 出租用途: 仅用于粮食烘干(承租方不得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 |
2.6 ******施: 以移交时的现状交付 | |
2.7 招租业态: 商业 | |
2.8 其他说明: | |
(1)楼层: (2)装修程度: (3)目前租赁状态: | |
3. ******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 |
3.1 ******格(万元/年): 8.*** | |
3.2 租期(月): 12个月 (无免租期) | |
3.3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 |
3.4 租赁押金(万元):4 | |
4. 对承租方的要求: |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国平台无不良记录。 (3)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分租、转让、调换、入股、承包等,须守法经营,******,不得用于人员生活居住,******房屋结构,************,******序良俗的行为。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合同到期或解除后,************施。承租方应在合同到期或解除之日将房屋恢复原状交还给出租方,******分,******置。 (6)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房产须用于存放粮食(不得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承租方负责粮食的数量、质量、******全,出入库及货物保险等各项费用。出现问题均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承租方如违反上述事项,出租方将发整改通知,期限内拒不整改的,扣除承租方缴纳的押金,提前终止合同。 | |
5. 其他要求: | |
(1)承租方须在确定承租资格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议》。 (2)本标的承租期间的房屋装修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后出租方不予补偿。 (3)******策、规划调整、******部门对租赁房产进行调整的,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合同,对此,承租方无权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4)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守法经营,不得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违法经营,不得扰民,******府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5)本次出租标的为整体出租。 (6)本标的承租期间发生的水电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承租方超出租赁期限拒不搬出的,扣除承租方缴纳的押金,******算收取超期租金。 (8)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章)、******托书(******章);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 |
6. 其他说明 | |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体决策程序。 (2)******的约定,以双方签订的书面租赁合同的内容为准。 (3)******息退回。 (4)本次出租标的以现状交付。出租方向意向承租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须意向承租方现场确认。意向承租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房屋不利因素的影响等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 |
7. 出租方联系方式 | |
联系单位:******司 | |
联系人:孔磊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南京市高淳区丹阳湖北路16号 | |
8. 接受投诉的单位和联系电话 | |
联系单位:************司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附件 |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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