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传输局2024年-2025年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比选-中选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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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中选人公示
*********************年-***年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BXT-***-***)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一)中选人情况
序号 | 产品 |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 中选人数量 |
1 | ***************年-***年法律顾问项目(第二次) | 北京浩天(武汉)******所 | 1 |
(二)否决参选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参选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共3天。
公示期间,******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 ******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明;
4.******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
6.************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投诉、******复议、************法程序的;
10. ************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翁舒丹、林剑萍、孙磊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wengshudan.******
比选人:******************
比选代理机构:******司
日期: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