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湖北招投标网 > 中标信息 > 小型汽车维修机械设备-招标公告
******备 (项目名称)******告
招标编号: DF24A1BHA***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备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 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备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备
2.2数 量: 详见供货要求
2.3交货地点: ************司指定地点。
* 2.4交货期: 根据招标人各专营店施工整体进度,************备的需求清单,中标供应商在收到需求清单 后,************备工具7******;************备,中标供应商2******排人员到店现场 勘察,勘察后3************计方案,招标人专营店确认方案后15******装。
* 2.5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 结算办法为:
完成合同签订,买方发出采购订单五日内先预付款30%,******装并通过验收后,买方凭验收单通知卖方按订单 金额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收到发票60天内再付款60%,10%质保金1年到期后支付。
2.6招标范围: ************计、************装调试、******内容 2.7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资格后审 。
* 3.2 ******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要求: 1)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得晚于***年3月1日(以营业执照为准)。
2)************商和代理商均可参加,******备代理商参加投标,****************** ******托书扫描件。
3.2.2******要求: 投标人***年或*********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司***年度或***年 度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3.2.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业绩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A . 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冷媒加注机销售业绩不少于2项;
B . 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压床销售业绩不少于2项; C . 有与本项目类似的冷媒加注机销售业绩及压床销售业绩各不少于1项,******不少于2项; ******提供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
3.2.4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明或书面 承诺,************将在评标现场对相关情况予以核实,************************现场核 实情况不一致,************现场核查结果为准进行评审。)
(1)被《******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2)被《******国》(#####)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3)被列入《******府采购网》(#####)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列入《******采购网》(#####)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5)************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6)************司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3.2.5其他要求: ******提供信用承诺书。 3.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且为首次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址:#####)投标的投标人,须登录东 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免费注册,******证书CA******证书(以下分别简 称机构CA和法人CA)。若投标人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注册 并取得CA的投标人可忽略本步骤。
4.2投标人在 ***年3月18日23时59分至***年3月23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凭机构CA及密码(也可凭在东风 电子采购平台上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入口(网址: #####),******费(******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 #####)后,方可在网上 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售。未按规定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能参加投标。
4.3****** *** 元。
4.4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可选择支付宝、微信任一方式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3月29日9时30分 。 5.2本次投标只接受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无法递交。 5.3以U盘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附页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心***会议室。
5.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已进行电子签章(包括单位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签)且经过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 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递交,以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回复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成功回执单》作为成功递交并被接收的依据。
6.******告的媒介
6.1************************平台(#####)和东风电子采购平台 (#####)发布。
6.2******告、文件、澄清、变更、通知、******有招标过程信息,一经东 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7.注意事项
7.1投标人须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后才能进行网上购买文件、澄清答疑、制作文件、加密递交文件及解密文件等操作。投 标人(或申请人)可从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到东风电子采 购平台,经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机构CA和法人CA证书。
已办理企业 CA 及法人 CA 的投标人,如CA注册信息发生变动,应及时更新,并关注CA的有效期,以维持其有效可使 用。因CA注册信息未及时更新等原因导致的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投标人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投标人网上注册及CA证书办理、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文 件、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也可在东 ************加客服群(qq群号***)咨询。
7.3************相关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咨询。
8.说明
******标注 * ******性要求和条件,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没有作出响应或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司 地址: ******道10号
联系人: 王嘉慧
电话: *** 电子邮件: ******.cn
招标代理机构: ******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路46号
联系人: 张泊涵
电话: ***
电子邮件: ******
10.异议受理
10.1******告内容有异议,可按如下信息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
联系人: 张泊涵
电话: ***
电子邮件: ******
10.2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10.3若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异议函。 10.4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提出异议。
11.******部门
******单位: ************司
联系人: 瞿莉莉
联系电话: ***-***
邮箱: ******.cn
12.重要提示
******必仔细阅读本重要提示。
******************司(******司)范围内的采购招标活动(包括并不限于招标、询 比、竞卖等),基于双方约定、提前告知原则,现以招标项目为例,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2.1关于关联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关联关系认定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关联关系相关内容。
******,若发现不同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并经核实被认定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 ******置。可能导致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被否决、******金不予退还,******司黑名单。对于已 ******标的供应商,******标资格也将被取消。
12.2坚决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招标人依法依规采取技术措施,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将借助电子交易平台的技术手段,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相关规定,******有投标文件进 行电子信息比对分析、内容查重分析等,************。经核实,若发现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存在电子信息一 致或内容雷同的情况,************将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否决相关投标;属于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被 ******司黑名单。
12.3重要提示 请避免使用酒店、网吧、************的电脑或网络下载、制作和上传文件,以防止因此导致投标被否决等不良后
果。
参与相关采购招标活动,即表示贵单位接受采购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任何违反采购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都将需要承担相 应的责任。
敬请知悉并严格遵守。
***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