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鄂-荆州-XJ-乙采购项目(包2)于*** 4 / 6 / 21 14 : 0 0 ******,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示如下:
一、******选情况
第一 中选候选人为:******司
第二 中选候选人为 :******司
************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 4 - 6 - 24 22 :00。公示期内,******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 杜一康、 彭俊杰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 duyikang @ptac.com.cn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理、************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司/************司
*** 4 年 6 月 21 日